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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法院:“头雁”的示范观摩庭
作者:刑庭 王雨昕  发布时间:2021-04-26 11:13:12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充分发挥院庭长“领头雁”作用,严格规范案件办理,根据未央法院2021年度“三评查”活动安排,4月23日上午,未央法院刑庭组织开展示范观摩庭,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刘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李铭泰庭长担任该案审判长,刑庭全体干警及各部门20余名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旁听。


庭审中,被告人刘某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审判长组织控辩双方着重就本案量刑情节展开充分辩论,并在庭审最后阶段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整个庭审程序规范、重点突出,准确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示范观摩庭质量高、法律效果好,实现了庭审实质化,起到了示范作用,今后要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切实提高审判质效。

下一步,未央法院将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持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树牢“精品”意识,增强业务能力,提升案件质量,确保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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