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未央法院王冬青法官调解了一起因遗产分配引发的纠纷案件,让三兄妹再续亲情。
被告李某甲、李某乙与原告李某丙系三兄妹,父母过世后,原告要求对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分割,因与两名哥哥产生矛盾,故诉至未央法院。
因该案涉及继承问题,虽然起诉时涉案当事人仅有兄妹三人,但是否还存在其他法定继承人?经庭审调查了解到,涉案房屋是父母在世时所建,由老大李某甲居住使用,父母生前均未留有遗嘱。庭审中,李某甲认为按照农村习俗,女儿出嫁后就不能继承父母的房子,且认为涉案房屋系自己和妻子出资修建,与父母无关,不应作为遗产进行分配。而李某乙和李某丙则认为修建房屋时自己均有出资,应当向李某丙分配一部分。因双方分歧较大,当庭调解未果。
庭后,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多次与双方沟通,并前往涉案房屋丈量实际尺寸,绘出平面图,继续组织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将其中一间房屋分配给原告李某丙,原告撤回起诉,兄妹三人握手言和。
【法官心得】
作为一名法官,办理案件中会遇到一些因家庭琐事引起的纠纷,往往涉及法律、道德、风俗、习惯,这就需要准确找到矛盾争议焦点,发挥道德教化作用,然后“对症下药”,做到情理法兼顾,在化解矛盾的同时,修复受损关系,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