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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一言之美 贵于千金
作者:大明宫人民法庭 文建广  发布时间:2021-05-19 09:07:49 打印 字号: | |

5月14日,未央法院张博博法官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0年9月26日8时许,被告杨某驾驶汽车在小区门前与原告陈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原告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负主要责任,原告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左踝关节骨折。因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原告诉至未央法院,要求被告杨某、车主王某及某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等损失。

案件受理后,法官发现双方已签订了保险理赔协议,但庭审中,原告拒不认可该协议。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法官组织双方“背对背”调解,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原告认识到已经依法自愿达成的协议,应当严格执行,遂同意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但被告王某却突然反悔。法官并未放弃,继续耐心做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保险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前支付原告2.3万余元。拿到调解书后,原被告均表示,通过此次庭审,对“诚信”二字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更要为法官点赞。

古语云:一言之美,贵于千金;不信不立、不诚不行。大明宫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办案”和“普法”有机结合,推动“诚实信用”理念深入人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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