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未央法院杨迎珍法官调解了一起因“猫”引发的纠纷案件,让一对闺蜜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原告李某和被告张某同窗多年,毕业后又进入同一家公司,并合租一套房屋。2020年10月份的一天,李某被张某所养的猫咬伤,考虑到双方系好友,在未告知张某的情况下,李某接种了狂犬疫苗。后双方产生矛盾,李某搬离合租房,并诉至未央法院,要求张支付疫苗接种费用1800元。
案件受理后,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调解。原告称双方本是好朋友,但被告的猫将自己咬伤后,被告非但没有道歉,反而责备自己不注意。被告则称事情已过去半年多,当时自己不在现场,原告接种疫苗自己也并不知情,不能排除原告系被其他动物咬伤的可能。同时,原告自行搬离合租房,还拖欠500多元物业费。
了解情况后,法官本着“一揽子”化解纠纷、促进案结事了的原则,一方面安抚双方情绪,另一方面“背靠背”组织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并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耐心细致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将物业费与疫苗接种费折抵后,被告当场支付原告3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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