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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逃避执行到主动履行的跨越
作者:执行局 任永强  发布时间:2021-06-17 14:29:11 打印 字号: | |

很多人听到“被执行人”这个词,都下意识会想到“老赖”,但在实际工作中,法官面对的被执行人却是千人千面。今天,我们一起走进黄某的故事。

2014年,黄某借款购买了一辆半挂牵引车从事运输业务,并雇佣了两名司机窦某、郭某。不料,刚开始经营就发生了意外,车辆坠桥,两名司机均抢救无效死亡。事后,两名司机的家属先后诉至未央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黄某向郭某的家属支付40余万元。

判决生效后,黄某玩起了失踪,郭某的家属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因黄某下落不明,致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经调查,其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承办法官贺诚决定在核查清楚肇事车辆的权属、抵押、查封等情况后,先处理该车辆。因发生意外后车辆一直停放在四川广元,法官前往四川将车辆拖回。经依法拍卖,因无人竞买而流拍,案件陷入了僵局。

法官没有放弃,经多方查找,终于在西安某加油站找到了在此打工的黄某。刚来法院时,黄某情绪激动,对强制执行不理解。法官耐心安抚其情绪,认真释法明理,引导其换位思考。也许是感受到法官的真诚和善意,黄某瞬间抱头痛哭,待情绪稳定后,其才说出原委:“发生事故后,我压力特别大,买车的贷款还没有还完,现在又出了这么大的事……”

法官耐心与其沟通,最终黄某认识到了不配合执行工作是错误的。他积极联系买主,将肇事车辆以4.8万元的价格变卖,又凑了2000元,先向郭某的家属支付了5万元。之后,又筹钱向郭某的家属支付了5万元。最终,郭某的家属也理解到黄某的难处, 2021年4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黄某再支付12万元,郭某的家属放弃剩余款项。协议达成后,黄某积极筹钱,已分3次履行完全部款项。黄某说:“心里的石头放下了,我终于可以回归正常生活了……”

【法官感言】

执行不仅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法理与情理的交汇区。执行工作“走心”了,既可以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让“老赖”得到应有的制裁,更可以帮助那些“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人重拾生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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