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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烈日下的禁毒宣传日:健康人生,绿色无毒
作者:刑庭 王雨昕  发布时间:2021-06-24 11:51:39 打印 字号: | |

 为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净化社会环境, 6月22日上午,未央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未央区盛龙广场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张甲等3人贩卖毒品罪一案,300余名干部群众代表旁听了庭审。



2020年11月,被告人张甲从贩毒人员彭某某(另案处理)处购买大量冰毒,后通过当面交易或某“跑腿”平台向吸毒人员夜某某(已行政处罚)和被告人陈某贩卖冰毒4次,共收取毒资6700元。被告人陈某先后2次将其从被告人张甲处买来的冰毒转卖给被告人张乙,共收取毒资5000元。被告人张乙将所购得的冰毒转卖给吸毒人员张丙(已行政处罚)、贾某某(已行政处罚),共收取毒资5900元。2020年12月2日,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张甲,并从其住处查获疑似毒品物12包,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达30.8735克。同年12月3日、12月18日,被告人陈某、张乙被公安机关抓获。



合议庭经评议后当庭宣判,对被告人张甲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对被告人陈某、张乙均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扣押在案毒品及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对各被告人违法所得依法继续追缴。



庭审前后,未央法院还围绕扫黑除恶常态化、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非法集资等进行了普法宣传,发放典型案例宣传手册。现场群众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再次深刻认识到毒品的社会危害性,要进一步增强防毒、拒毒和禁毒的意识,对毒品坚决说“不”。



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今后,未央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惩治毒品犯罪,深入开展禁毒普法宣传,坚定不移打好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为推动平安未央建设、护航“十四运会”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