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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件不翼而飞,“小偷”竟是收件人
作者:刑庭 王雨昕  发布时间:2021-08-17 09:43:02 打印 字号: | |

现如今,收寄快递已成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偶尔也会遇到丢件、漏件的烦心事。近日,未央法院审理了一起与众不同的快递丢失案。

2020年12月9日,被告人徐某在某购物APP上以货到付款方式,下单了一台售价为7999元的笔记本电脑,收货地址为西安市未央区某商场门口。次日12时30分许,其查询到该快递包裹正在配送中,遂来到上述商场附近,发现快递员将快递件摆放在地面上,便趁机将装有笔记本电脑的快递包裹盗走。当日,快递员发现该快递包裹丢失,电话询问被告人徐某,其称未曾取走快递,快递员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20年12月11日,被告人徐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后到案,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向快递员退赔损失7999元。

庭审中,被告人徐某对指控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谈到,自己在工作中经常需要使用笔记本电脑,但无力购买,一时起了贪念,酿成今日大错。未央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且已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以盗窃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目前该案已生效。

【法官寄语】

人生在世,本就有许多的不容易,但绝不能以任何借口触碰法律底线。本案中的被告人徐某心存侥幸,自以为能够瞒天过海,但终逃不过法律的惩处,贪小利而忘大义,看似“小聪明”,实则“大糊涂”。

法官在此告诫大家:生活没有捷径可言,辛勤奋斗才是唯一的出路,只有时刻谨记法律与道德的底线,才能真正避开前行路上的泥淖与深渊。广大快递从业人员,要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完善配送模式与日常监管,确保快递配送安全便捷。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