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这么快就帮我们拿到医疗费,这可是我爸的救命钱……”近日,当事人苏某的家属向未央法院高铁新城人民法庭送来一面书有“知百姓冷暖 为百姓谋利”的锦旗。
2021年3月26日,原告苏某在经过斑马线时,与被告张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致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苏某在重症监护治疗期间,已产生医疗费24万余元,但病情尚未稳定,还需要后续治疗。因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苏某的家属将张某及其车辆投保的某保险公司诉至未央法院,要求支付已经产生的医疗费24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法官助理汪杨通过阅卷并与原告苏某家属沟通了解到,原告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此次事故给本就不宽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前期的医疗费也是从亲戚朋友处所筹借,现苏某仍然昏迷不醒,急需治疗费用。了解情况后,法官立即安排法官助理与被告张某及某保险公司联系,协商先予赔付事宜,并通知原告家属提供医疗费用结算票据,告知其可申请先予执行。
经过反复沟通,某保险公司同意先行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18万元,但这远远不足以支付已产生的医疗费并维持苏某继续治疗。法官助理向保险公司说明苏某家庭的实际情况,并从先予执行的法律规定及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等角度做工作。最终,某保险公司同意再赔付30余万元,共计先行赔付49.8万元。法官助理及时向苏某家属反馈该情况,并督促保险公司尽快支付。三天后,苏某家属称已收到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
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这面锦旗,不仅是当事人对法院庭前调解工作的认可,也是鼓励和鞭策法官继续前进的动力。未央法院将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用满腔热血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