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很多女性在结婚后,为了照顾家庭,会选择辞去工作,在家做全职太太,但当感情出现问题,婚姻走向尽头时,对于没有任何经济收入的她们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如何保障她们的合法权益,值得大家思考。近日,未央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离婚纠纷案件。
小花与小刘原系夫妻关系。婚后,小花为了照顾家庭,放弃了自己的工作,成为一名全职太太,所有经济来源全部依赖小刘,虽然日子过得紧紧巴巴,没有买车买房,但一家人住在出租屋内也其乐融融。然而,两人最终没有逃过“七年之痒”。2021年初,小花发现小刘与其他女性关系暧昧,并共同出入一处租住的房屋,但为了家庭小花仍然选择忍让,直到小刘起诉要求离婚。
小花表示同意离婚,但要求孩子由其抚养,并主张经济帮助金和损害赔偿金。小刘则认为结婚以来,其务工承担家庭开支,月收入才4000元左右,而小花对家庭并无贡献,不同意支付经济帮助金和损害赔偿金。
未央法院经审理认为,小花在婚姻中并无过错,且孩子一直由其照顾,故离婚后孩子应由其抚养,小刘每月支付抚养费。因小花生活困难,而小刘具备一定的负担能力,加之其系婚姻过错方,故小花有权主张经济帮助金和损害赔偿金。结合双方的经济收入和当地消费水平情况,酌情确定小刘给付小花经济帮助金和损害赔偿金1万元。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案件已经生效。
现实生活中,许多全职太太没有经济来源、承担大量家务,但是她们的付出却得不到认可。请记住,家庭生活中,任何一方付出的爱、责任、精力,都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家庭成员之间要坦诚相待、互相尊重,充分认可彼此在家庭中的贡献,共同维护和谐的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