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上午,未央法院召开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听证会。据悉,这是该院在刑事审判中首次引入听证制度。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驾驶机动车于夜间雨天行驶在本市北三环某路段时,将一名横穿马路的75岁老人撞伤,后经治疗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刘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被害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经鉴定,被害人系在患有肺部感染的基础上,因交通事故致中心颅脑损伤,造成肺部感染进一步加重,致急性呼吸衰竭而死亡,外伤对死亡的参与度为50%。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对事故认定提出异议,认为其没有交通违法行为,认定其负事故主要责任具有行政推定之嫌,并认为自己的行为与被害人死亡之间无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因案件争议焦点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实践中的理解与适用,且事故责任划分为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未央法院邀请区人大代表、律师代表、交警及有关当事人参加听证会,公开听取大家的意见。90分钟的听证会秩序井然,各方围绕争议焦点从法律和社会层面进行剖析,充分发表观点。
听证会结束后,与会人员对未央法院创新工作方式、注重民意表达、广泛听取意见的做法给予肯定。纷纷表示,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在刑事审判中引入听证制度,能够打消当事人疑虑,预防审判偏见,真正以公开促公正,有助于实现案件审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年来,未央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探索适用认罪认罚“三集中”模式,不断提升刑事速裁程序、简易程序适用率,着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下一步,未央法院将紧盯“双进”专项工作目标,在审理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中,积极谋思路、想办法,不断提升审判质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