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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吸粉”竟直播“约架”,要不得!
作者:汉城人民法庭 周婷  发布时间:2021-12-24 10:22:48 打印 字号: | |

近日,未央法院武晓伟法官审理了一起网络主播直播“约架”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原告强某与被告张某均系某知名直播平台的主播,此前双方在直播中已存在一些矛盾。2021年1月16日凌晨,双方再次在直播中发生言语冲突,并互相挑衅,引来众多网友围观。被告称“我就在***等你来”,原告随即与朋友乘车前往被告正在直播的某小区门口。见面后双方相互辱骂并发生肢体冲突,被告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原告额头划伤后逃跑。冲突经过被全程直播,引来众多网友观看和评论。后公安机关对被告作出行政拘留及罚款的处罚。原告诉至未央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等损失共计4.7万余元。

案件审理中,双方均表示直播“约架”是为了吸引粉丝、增加关注度,且当时没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直播时挑衅原告且携带刀具,明显具有故意心理,应对原告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而原告在直播间与被告争吵、挑衅,甚至主动前往被告直播现场,对加剧矛盾激化和引发冲突亦存在一定过错。最终判决被告对原告的损害承担70%的赔偿责任。

庭审结束后,法官告诫双方,网络直播要规范言行举止,传递更多正能量,直播“约架”行为会对社会公共秩序产生恶劣影响。双方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均未提起上诉,案件已经生效。

【法官说法】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主播具有一定的公众影响力,其一言一行不仅代表个人,也影响着粉丝和公众。为了“吸粉”、博眼球而直播一些不良甚至违法行为,不仅于己无益,而且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特别会对青少年身心健康带来不良影响。希望网络主播强化自我约束,直播平台加强监督管理,网友对网络违法违规行为积极监督举报,共同构筑清朗网络空间。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