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未央法院吕艳法官调解了一起因挪车引发的纠纷案件,当事人当庭履行了义务。
2021年10月26日,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因挪车发生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公安机关对双方作出行政处罚后,原告诉至未央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等损失。
庭前,法官组织双方调解,结合行政处罚决定书,双方确定由被告承担70%赔偿责任,但对于损失金额存在异议,被告认为原告恶意拖延出院,导致损失扩大。
法官采取“背对背”的方式继续调解,结合类似案例进行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平复情绪、换位思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7529.8元,并当庭履行。
当被告支付赔偿款时,双方相视一笑。这一笑,是相互致歉、相互谅解的暖心一笑。而为了这一笑,法官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心是一把尺,量人先量己。生活中,常常会因停车、排队等发生纠纷,希望大家保持心平气和,多一些理解和包容,遇事积极沟通、理性处理。因为,宽容留余地,才有好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