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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法院:750元,跨越千里的调解
作者:张家堡人民法庭 曹萌迪  发布时间:2022-03-15 09:45:46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官,立案才半个月就帮我把问题解决了……”近日,远在上海的李某,通过微信向未央法院法官表示感谢。

2020年11月,原告李某与被告赵某签订了为期1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了押金750元。合同到期并交房后,原告因工作原因离开西安前往上海。因被告一直未退还押金,原告诉至未央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及时与双方联系。被告表示,房屋物品有损毁,故不愿退还押金,且自己现在外地,受疫情影响不方便到庭。考虑到案件标的较小且事实清楚,为及时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通过电话做调解工作,耐心释法明理。三天后,原告联系法官称被告已退还押金750元,并邮寄了撤诉申请。随后,法官通过线上向双方送达了撤诉裁定书。

【编后语】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只有把群众的每一件小事都放在心上,多为群众利益着想,多做思想工作,用心解开他们心中的疙瘩,才能赢得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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