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恋期间的情侣如胶似漆,资金往来也比较频繁,但一旦分手,曾经的海誓山盟化为泡影,因金钱发生纠纷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近日,未央法院调解了一起“因情生债”的案件。
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原系情侣关系。恋爱期间,原告多次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行卡、代付款等方式向被告转账。分手后,原告认为上述转账系借款,要求被告返还,协商未果之下,诉至未央法院。
被告到庭后表示,恋爱期间,双方之间互有转账或为对方购买生活用品,属于赠与行为,并非借贷关系,特别是原告向她转账1314元、520元、5210元,更是表达爱意的特殊方式。
法官经与双方沟通,并查看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确定转账金额及争议焦点,并通过“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耐心释法明理。考虑到部分转账金额较大,被告表示愿意归还部分款项,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22年3月27日前支付原告1万元。
【法官提醒】
恋爱虽然甜蜜,但需保持理性,量力而行,切莫被爱情冲昏头脑。请记住,金钱并非衡量爱情的唯一标准,大额资金往来时,应说明款项性质和目的,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纷争。即使最终走不到一起,也应该放下羁绊向前看,多想想彼此曾经的美好,妥善沟通,好聚好散,切莫互相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