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未央法院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3月,甲公司将其承接的工程承包给赵某,赵某又雇佣董某从事具体工作。完工后,经结算工资总计1.9万余元,但甲公司仅向董某支付了1万元。多次催要无果之下,董某诉至未央法院,要求甲公司及赵某支付剩余工资9000余元。
甲公司到庭后辩称,其已将工人工资全部支付给赵某,但赵某现在不知去向。
为及时帮助董某追回血汗钱,法官耐心做调解工作。最终,甲公司表示,农民工挣的都是辛苦钱,公司理解董某的不易,同意向其支付剩余工资并承担诉讼费,并表示将另行向赵某追偿。当庭拿到工资后,董某高兴地向法官表示感谢。
【编后语】
未央法官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用心用情用力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在实践实干中彰显司法正义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