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你拒不配合执行工作,并涉嫌恶意转移财产,现依法对你采取司法拘留措施……”4月20日下午,未央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胡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其支付了部分案件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申请执行人霍某、武某与被执行人胡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拒不支付案件款3万元,且“下落不明”,执行陷入僵局。4月20日下午14时许,申请执行人电话联系法官,称在咸阳某医院遇到了被执行人胡某。
法官迅速安排干警前往咸阳。因被执行人仍不配合,干警们在其完成诊疗后,依法将其传唤至法院。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为了逃避执行,在自己的微信上绑定了他人的银行卡,该微信账户每月收入均超过1万元,现有余额4000余元。
因被执行人胡某拒不配合执行工作且涉嫌恶意转移财产,法官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决定。此时,胡某慌了,表示立即筹集资金,请求暂缓执行司法拘留措施。
23时许,被执行人胡某的家属送来了2万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剩余1万元于2022年5月底前付清。
【法官说法】
司法拘留作为法院执行程序中一种严厉的制裁措施,有效震慑了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彰显了司法权威,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官提醒,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抗拒执行、规避执行、不如实申报财产、恶意转移财产等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