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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揽子”解纷,七旬老人安心了
作者:汉城人民法庭 田先丙  发布时间:2022-05-17 11:44:06 打印 字号: | |

“事情总算解决了,我心里的石头也放下了,谢谢法官!”近日,未央法院在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一揽子”化解了所有纠纷。拿到调解书后,七旬老人李某开心地向法官致谢。

原告李某今年75岁,在某公司从事保洁工作。某日,在上班途中,与被告张某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导致左脚踝骨裂。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因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原告李某诉至未央法院,要求被告张某及某保险公司赔偿其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被告某保险公司同意赔偿护理费,但认为原告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故对误工费不予认可。

法官经调查发现,原告确实在某公司从事保洁工作,但提交的误工证明是以其老伴之名开具的。法官耐心释明法律关于证据的规定,告知其重新开具证明。某保险公司亦同意重新开具证明后,可以赔偿其误工费。

法官还了解到,关于医疗费、车辆维修费等费用,原告李某曾与被告某保险公司私下协商,故未提起诉讼。为切实减轻群众诉累,法官积极与双方沟通,引导双方“一揽子”解决所有纠纷。

原告重新开具了误工证明,并变更了诉讼请求。因被告张某在外地,受疫情影响无法到庭。法官遂通过电话与双方沟通,并通过“陕西法院微庭审”平台组织双方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李某所有损失1.5万余元,被告张某承担本案诉讼费。

【编后语】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前沿和窗口,处于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在推进诉源治理、服务人民群众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未央法院将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为契机,不断延伸审判职能,优化工作举措,努力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多元的解纷服务,为建设西安国家中心城市首善区贡献更多司法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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