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上午,一起因抚养权引发争执的离婚纠纷案件,在未央法院“圆桌法庭”内圆满化解。
家事调解室里针锋相对
当天上午,家事调解室内传来争吵声:“你不配做孩子的爸爸,孩子必须跟我生活……”“你和孩子的生活费都是谁给的?我儿子必须我养……”这是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婚调委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调解时,当事人小张与小王均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同意离婚,但对孩子壮壮(化名)的抚养权争执不下。
经前期调解,调解员了解到,从壮壮出生起,小张便做起了全职妈妈,一直没有离开过孩子。而小王作为家中独子,基于传统观念,认为壮壮是男孩,必须自己来抚养。双方分歧较大,情绪激动,调解陷入困局。
圆桌法庭化干戈为玉帛
双方互不相让,坚决要求开庭审理。调解员迅速向法官汇报案件情况。
为平复当事人情绪,缓和双方矛盾,法官决定通过“圆桌法庭”进行审理。小张、小王分别坐在“妻子”和“丈夫”的位置,法官、家事调解员与他们围坐在一起。
法官首先介绍了设立“圆桌法庭”的目的,告诉他们:“圆桌法庭,寓意和和美美,改变传统意义上的审判方式,坚持以和为贵,大家围坐在一起,心平气和协商,努力用司法温情和人文关怀,妥善解决家事纠纷。”听完法官的话,二人的情绪明显缓和,庭审得以顺利进行。在法官与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圆满化解。
【编后语】
未央法院设立“圆桌法庭”,旨在让家事案件的当事人从“冰冷”的原被告关系回归到家庭。法官和诉讼参与人围坐在圆桌周围,“你讲你的理,我诉我的苦”“打天窗说亮话”,真诚摆问题、找出路,平静心绪、回归理性,助力家事纠纷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