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么快就把事情解决了,法官还专门把钱送到我们手中,真是太感谢了……”收到开发商的退款后,王某等21名业主激动地向未央法院致谢。
这是一批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涉及王某等21户业主。某开发商将本应由其承担的供暖设施费分摊到业主头上,并在购房时进行了预收。后来,业主们发现了这一情况,纷纷要求退款,多次协商无果后,诉至未央法院。
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本可以快速审理并作出判决,但法官认为,相比于一纸判决,真正解决业主们的实际问题才更为重要。于是,耐心做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某开发商向业主们退还供暖设施费合计31.6万余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为彻底化解纠纷,减轻群众诉累,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法官积极督促开发商尽快履行义务,并主动上门服务,将案件款送到业主们手中。
【编后语】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未央法官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延伸审判职能,主动深入群众、认真倾听民声,用心用情用力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