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血浓于水,亲情永远都割不断,但这对堂姐弟,却因一套房屋反目成仇,对簿公堂。近日,未央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张某系被告王某的堂弟。2017年,双方分别购买了案外人李某的两套房屋,后原告打算转让购房资格,被告得知后表示自己愿意购买,考虑到双方的亲属关系,原告同意转让。经与案外人李某协商,双方签订了一份确认函,载明原告自愿与案外人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购买资格转让给被告,待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后,由原告收取房屋租金直至10万元止。现原告诉至未央法院,称涉案房屋已经出租,但其并未收到租金,故要求被告向其支付10万元。
庭审中,原告称,双方以前关系很好,当时其自愿放弃了购房机会,现在房价上涨,被告已因该房屋获益,但却未按约定支付款项。被告则表示,自己虽然购买到涉案房屋,但因种种问题,通过多年诉讼才获得房屋,而现在仍不能正常使用。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调解成功。
为彻底化解纠纷,修复受损的亲情,法官没有选择一判了之,庭后又两次组织双方调解,从法、理、情等角度入手,既耐心释明法律规定,又以亲情无价为切入点,引导双方互相谅解,最终解开了双方的心结,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向原告张某支付8万元。
【编后语】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对于法官而言,一纸判决容易,但当事人之间产生裂痕的亲情、友情却难以修复。未央法官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将调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努力从源头定分止争,解开当事人心中的“疙瘩”,确保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