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热爱调解员这份工作,能最高效率解决当事人的问题,减少他们的诉累,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就是我最开心的事情。”调解员熊小勇对同事这样说。
乡贤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有着“地熟、人熟、事熟”的优势,不仅能够“软化”激烈情绪,更能“巧解”百姓难题。今年以来,未央法院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为抓手,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与多元解纷融合发展新模式,创新打造“乡贤调解团”,让解纷更接地气、更有实效。11月,经未央法院聘任,中共宁强县汉源街道办驻西安党支部书记熊小勇加入未央宫人民法庭,成为乡贤调解团中一员,短短23个工作日,已调解纠纷20件,调解成功率达95%,其中60%都能够当场履行。
当同事问到其调解经验时,熊小勇说:“我就是反复去看他们的案卷,哪怕加班加点,他们提交的诉状和证据,每句话我也都要仔细揣摩,从中找到调解突破点,逐个击破。我调解案子基本上当事人只需要面对面交流一次就可以解决,因为在前期,我已经打了无数个电话,甚至上门去了解情况,分别向他们做了很多工作,在当事人面对面交流时,心中的怨气已经消解许多,调解也就简单了。”王某、杨某与周某等人的纠纷便是这样解决的。
2019年,原告王某与杨某夫妻二人,在被告周某等人处购买家具,合同签订后原告分次支付了货款,被告陆续交付了部分家具,但原告发现交付的实物与合同约定的家具有出入,因此产生纠纷并诉至法院。
初拿到案卷,熊小勇仔细查看原告的每一项请求及证据,经联系得知原告目前在咸阳,电话中王某哭诉到“这个事情我们已经交涉三年了,本来打算2019年入住新房,在新房里给儿子举办婚礼的,现在呢?他们一直拖着不退不赔,我们也不敢使用,两三年了新房没法入住,我要让他赔偿家具费用和这几年的房租。”抓住王某一直强调两三年没有解决问题这一点,熊小勇判断原告是希望能够快速解决这个纠纷,只要被告给予赔付是可以调解的。于是在近一周时间,他与被告多次协商,摆事实、讲道理,最终说服被告进行赔付。11月22日,双方来到熊小勇的调解室里进行交流,体谅到原告受疫情影响,从咸阳来到西安不易,他午饭时间买好饭,与当事人边吃边谈,也促使双方对彼此进一步了解,从而互相体谅,饭后便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愿意降低诉请的赔偿金额,被告答应半年内付清所有费用,双方握手言和,这一困扰他们三年的问题,在这天圆满解决。
“熊老师,都九点啦,还不下班呀?”同事敲门问道。原来,熊小勇拿到一个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案卷,然而合同的内容是以前没有接触过的知识,他一遍遍地在网上搜索,对照手中的起诉状与证据,寻找能够调解的蛛丝马迹。
“我终于找到了,合同前面说清楚是月付,最后又重新列出了每次付款的具体时间,肯定是原告没有仔细看合同,被告没有提醒,俩人对开始付款的时间也没有协商好才引发这次纠纷的。”熊小勇兴奋地自言自语。原告小王是刚走出校门的学生,与被告某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为月付,但半月刚过了两天,中介公司就将房屋上锁,并关闭水电,沟通无果之下小王诉至法院。
抓住案件突破点后,熊小勇开始联系原被告,起初中介公司态度十分强硬,认为按照合同约定,小王迟延履行就是违约,其有权收回房屋并扣除押金。熊小勇先以情劝说,“小王是刚毕业大学生,对于初入社会的青年应该帮助包容,这也是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后又讲道理, “中介公司相对于自然人来说,属于强势的一方,那么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关键条款就有提醒的义务,原告没有搞清楚付款时间是他的问题,但中介公司也是有一定责任的。”在情理交织的劝说中,被告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最终将押金退还原告,双方握手言和。
调百家事,解千家难,暖万人心。调解员是“解绳人”,解开矛盾双方的“绳结”。熊小勇表示,收获矛盾双方和解的笑容是一种幸福,在调解这条路上,他一定会坚定地走下去,传承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与群众打交道的能力,用心用情做好调解工作,为筑牢基层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