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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花式”手段入户盗窃,不料遇上房主回家……
作者:刑庭 王雨昕  发布时间:2023-02-17 17:36:46 打印 字号: | |

一男子为入户盗窃“费尽心机”,工具齐全令人咋舌,但恰逢房屋主人回家,逃跑途中被现场抓获。近日,未央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入户盗窃案件。

2022年8月某日中午,杨某来到西安市未央区某小区伺机盗窃,在寻找作案目标时,发现2号楼某室的门锁结构容易被破坏,遂上前反复敲门,又通过楼道里的电表箱将该房屋电源切断,确认室内无人后,在房门贴上写有“业主未交物业费,门已被物业封掉”的纸条,使用事先准备好的开锁工具进入该室,窃取不同面额的人民币纸币1400余张、硬币100余枚及金戒指、金首饰、收藏纪念币若干,价值共计8万余元。

在杨某盗窃过程中,该房屋主人刚好返回家中,欲进门时发现室内有动静,遂立即拨打电话报警。民警迅速赶到后,在小区门口将欲逃离的杨某抓获,上述被盗财物均被现场扣押。在杨某随身携带的背包中,民警还查获了撬锁工具、便携式监控摄像头、伪造的物业封条、不同颜色的帽子、手套等多件作案工具。据杨某供述称,其学过开锁技术,曾因盗窃两次被判处刑罚,因欠下赌债才铤而走险再次犯罪。

未央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系累犯,应从重处罚。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最终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万元。杨某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人生没有捷径,获取财富必须付出辛勤的劳动。本案中的被告人杨某自以为作案手法娴熟、装备齐全,心存侥幸、不思悔改,再次以身试法,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安全防盗莫大意,外出前务必锁好门窗,妥善存放现金、首饰及其他贵重物品,必要时可安装监控报警器等专业防盗设备。若回家后发现门锁有被破坏痕迹,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同时寻求小区保安或邻居帮助,不要擅自进入室内查看,以确保自身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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