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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浸式”普法课堂:青春正好,莫当电诈“工具人”!
作者:刑庭 王雨昕  发布时间:2023-05-24 09:17:5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源头治理,持续推动构建全民反诈防诈新格局,5月22日下午,未央法院刑事审判庭走进长安大学渭水校区,与该校学工部联合举办“学思践悟二十大 普法教育进校园”宣传活动,并公开审理了两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100余名师生“沉浸式”观摩庭审现场,“零距离”感受司法威严。

本次公开审理的两起案件中被告人均为“90后”,二人为牟取利益,明知他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仍将自己名下的多张银行卡出借给对方,帮助他人转移违法犯罪资金。其中,被告人邱某某名下银行卡累计流入资金500余万元,被告人王某名下银行卡累计流入资金90余万元,且王某另介绍两名下线人员(均另案处理)共同参与该犯罪活动。庭审中,二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结合其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及社会危害性,合议庭最终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二被告人均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庭审前后,干警们在校园内设立了宣传展板,揭示常见电信网络诈骗手法,并向师生们发放了刑事案例汇编手册,通过以案说法引导广大师生擦亮双眼、明辨是非,提高识骗防骗能力。

现场师生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旁听庭审,进一步加深了对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的认识。今后一定会提高法律意识,维护好自身权益,绝不因贪图小利而沦为电信网络犯罪分子的“帮凶”。

下一步,未央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深入参与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全民反诈防诈普法宣传活动,为“首善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