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简案快审,提升道交案件审理效率,及时高效化解纠纷,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2月4日,汉城法庭严丹法官巧用“要素式审判”和“集中调解”模式,一天成功调解7起交通事故案件,其中4起案件当庭履行完毕。
集中审理 创新审判方式
针对道交案件特点,严丹法官积极探索“要素式审判”新模式,于2月4日对首批8件道交案件适用“要素式审判”方式进行集中审理。
开庭前,承办法官引导8起案件的原告根据诉讼请求和证据情况分别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要素表》,该表格包含事故责任划分情况、赔偿项目及标准、投保情况、已获赔情况等内容,并简要列明对应的证据名称;被告在该诉讼要素表对应栏中填写自己的意见。通过填写一案一表格,使得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和赔偿差距一目了然,也让法官调解更具有针对性。
释法说理 引导合理诉求
当日安排的8起案件,其中2起为伤情较轻无需鉴定的人伤案件,当事人在诉前各自均前往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但因沟通不畅、调解标准过低等原因,诉至未央法院。因原告诉请的赔偿项目及部分金额均有不合理之处,办案法官详细向其释明法律规定及赔偿标准,原告均表示自愿放弃不合理的诉求。
另外6起停运损失案件,双方当事人主要争议焦点为停运时间及停损损失赔偿标准问题。因6案情相似,法官告知双方停运时间应为合理的事故处理时间和维修时间,如一方拖延修理导致停运时间过长的,对于扩大损失部分应由其自行承担;对于停运损失的赔偿标准,建议双方了解市场营运行情。
案例指引 寻找利益平衡
在释法明理后,承办法官引导当事人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类似案件的裁判文书,并告知调的优势,通过背对背调解和面对面沟通,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最终4起案件当庭履行完毕,原告申请撤回起诉;3起案件因需分期支付,双方签订调解协议;1起案件因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已安排开庭审理。
“要素式审判”是道交合议庭继要素式裁判文书实行后的又一创新举措。今后,汉城法庭道交合议庭将继续立足实际,探索研究,逐渐扩大“要素式审判”的适用范围,完善“要素式审判”审理流程,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使法官有更多精力审理疑难案件,助推审判质效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