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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护成长】未央法院:“院校家”模式 杜绝校园欺凌
作者:未央法院 董香香  发布时间:2024-03-20 10:24:28 打印 字号: | |

为持续发挥“院校家”模式作用,近日,未央法院民事审判四庭法官张鲜鸽走进浐灞第十五小学,以“杜绝校园欺凌 守望青春之花”为题,为该校六年级学生开展防范校园欺凌安全教育普法宣传活动。

张鲜鸽以电影中演绎的霸凌事件为切入点,深入讲解什么是校园欺凌及其危害,结合真实发生的入罪案例,分析校园欺凌可能触犯的刑法罪名及应负的刑事责任,警示同学们不能实施欺凌行为,并以不做施暴者、更不做沉默者为主旨,讲述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

活动现场还选取贴近学生生活的典型案例,通过互动问答的方式,围绕刑事责任年龄、刑事法律关系、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法治意识、法治思维等内容进行生动解说,引导同学们树立法治意识,培养法治思维,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做到心有所畏、矩有所守、行有所止。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育人以法,润物无声。民事审判四庭将紧密聚焦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司法需求,不断延伸审判职能,以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为载体,面向青少年开展高质量、高品质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担负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责,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