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 烈日当头
7月31日临近中午12点
未央法院执行局速执团队的
办公电话里传来了
申请执行人吴某急切的声音
“法官,我找到被执行人的车了,请你们快来扣押。”
案件情况
在申请执行人吴某与被执行人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高某应当向其支付案件款1万余元,未央法院虽在判决生效后已向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但高某一直未主动履行,且多次言语拖延。
烈日下的扣车
接到该执行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刻出发,于13时抵达高某车辆停放处。在确认车辆信息无误后,法官助理严平第一时间联系高某告知扣车事项,并再次督促其履行义务,但高某仍未积极配合且拒绝到现场沟通,随即便挂断电话。
之后在车辆停放地管理人员的见证下,执行干警依法对车辆完成扣押。高温下,几位干警的制服早已被汗水浸透。
随后,执行干警将该车辆扣押回固定停放地并妥善安置,同时向高某告知了其享有的相应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如其仍拒不履行,将依法对该车辆进行拍卖。
案款到位 执行完毕
8月5日高某经传唤到庭,执行法官责令其履行义务,并告知其在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将依法进入拍卖程序。8月6日上午,高某联系执行法官并将全部钱款打入执行案款专用账户,该案顺利执结,为此次烈日下的扣车行动画上了句号。执行法官将及时为被扣押车辆办理解封手续,保障高某的合法权益。
法官提醒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未央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
严厉打击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
全力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兑现